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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,特别是老师在考试时,我凭着自己的基础根据老师的重点,基本上可以押中老师的题目,这些绝密的资料我会给她送上一分的。虽则我家穷,可我搞的家教确实很多,每个月的生活费和学费都可以自我解决,每每别人要我请客,尤其是平的寝室的人,我总是慷慨解囊的,即使平不在的时候,我也会托她们寝室的同学把她喜欢吃的东西超分量给带给她。依然记得她喜欢吃德芙巧克力。开始买的时候有些心疼,那么一小块,就是我一餐饭的钱了;可是只要她喜欢,我还是愿意的,在我感觉到她也许有些不喜欢我的时候,我语意双关地告诉她:你选的巧克力真有品位,人应该有自己的个性,爱其所爱——大约言下的意思她可以不选择我。后来听说平有些奢侈,可惜当时的我不是徐志摩,养不活她。
平的长相平凡,但声音好听;我原以为我的声音是中央台的播音员的料,哪知别人却听不懂,我曾说自己的声音是毛主席式的,只是比毛主席的乡音还重罢了。所以,我想请她教我普通话,作为回赠我送了电话卡给她,并特意嘱咐不是要她打电话给我,结果也是这样的。我的心说不出的滋味,在她的千百个电话都没有我的分;原来名花有主了,倒也是爱情的忠贞。
我曾说我送平一次去火车,她拒绝了;我到商店问了老板买了些食物和她喜欢的巧克力,送给她,然后我轻轻走了。在我的大学竟没有送女孩子上过火车,有些遗憾。
我对平是感激和歉意居了上风的,最后也许想表达爱意,终究我心中爱的是莲。
第三个女孩——流星纯情
第三个女孩子,在我的记忆中可以写一笔的。她叫珏。也是高挑的个子,清瘦秀丽的面庞,身材窈窕,可谓魔鬼式的条子,生来一个美女。
认识她是在我大二的时候,在学校的公园里读书,而她也在读,因为读书走到一块了。回想起来,我们不过是坐而论道,几乎话的不是情事。
我和她相处的时候,其实就是她毕业前夕的一个月的,是我第一次近距离里接触女孩子,可是还是有距离的。
我陪伴她在读书馆里划上了她大学的句号。她是忙人,可能追她的男孩子也不少,还有很多的社会事物,所以常常读书累了,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了,她说睡一会要我弄醒她,看着她美丽的面庞,真想亲她一下,也想用手捏捏她白嫩的皮肤,却终究没有。我说我是贪心的人,要么她当我的妻子,全部属于我,要么安然走开。结果确实是我什么都没有。用寝室哥们的话说:是照顾了别人的女朋友。看来,我真是无意学了雷锋。
记忆中,我和她在星空的夜晚,走在操坪上,她睁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,向我叙说她淘气的过去,她在那些快乐的中小学日子。她说当一个男孩子欺负她,她居然和他打起来了,结果也出乎意料的赢了,她随即银铃一般的笑声,正如古龙笔下的少女现身江湖了。
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说过一些俏皮的话,比如她饿了,说肚子痛,我说我也痛,不过是心疼,现在痛和疼都分不清了。她勇敢地说,她可以教好我的普通话。我说我笨,除非教我一辈子。
我大二可以考入某重点大学深造,但需要很多钱,她说她可以援助我。我真的感动,可后来知道我得到的是一张空头支票。
她工作了,说永远不和我联系了。我说你记得你对面的男孩子也许以后会在电视会在报刊露面的,希望你看到后有会心的微笑。
如今的我,在未名湖畔添为才子,教授。女孩,你知道吗?
第四个女孩——聪明能干
转眼到了大三,寝室的哥们都有了领导,而我还是孤独一人,背着朋友们戏称的教授袋子,奔走在图书馆、寝室以及教室的三点一线,大概是那个算命先生说我天生是个单身汉。我经常说要当胡志明,熟知我的知道我是和胡志明先生一样干革命,不考虑儿女情长。回想起年轻的岁月就热血来潮,我说什么周总理,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,而我要为中华之第再度崛起而努力奋斗终生。
朋友们说我大志可嘉,可是这样更要人关心啊。在他们的煞费心机下,在他们的出钱出力,群策群谋下,终于把和我们一起上课的一个父母是厅级干部的女孩请了出来。那个女孩子叫红,可是皮肤却出奇得白,脸上容易飘起红云,是出水的芙蓉,让人心动,还有一手让人垂涎三尺的精湛厨艺。我们当时的大学就餐,就是点几个便菜。毕竟第一次这么正而八经地见女孩,我犯了致命的错误,大家把主角让我当,而我却害怕,去和一个老乡聊天了,朋友们教我敬红的菜,多套几句近乎,紧张中把预先演练的戏全抛到九霄云外了;还糟糕的是,我居然在结帐的时候,还去讲价还价了——其实钱全部是寝室公费的。
红,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子,其实第一次见面我的表现已经糟糕到了极点。
后来我们一帮人到了红家里。我这个在茅草屋长大的,到她家里宛如到了皇宫。红把她的拿手绝活献出,给我们当场烧了12个菜,让我们酒饱饭足。朋友们要我帮红忙,我在山里长大,只会干粗活,不会搞饭菜,结果得了个端菜先生的雅名。我们都说谁找了红,谁就幸福。我也在想,找了红,天天有美味佳肴,以后到哈佛留学不用愁,胡志明也不用当了,真是一箭多雕啊。
红是多才多艺的女孩,唱歌跳舞、琴棋书画无所不通,人又特别的善良,当我对她家特别羡慕的时候,她说:她爸爸最大的愿望是当个煤炭工人,没有想到今天。她相信我会成功。如今我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学者和作家实在和她的鼓励分不开的。
因为我觉得自己是耍泥巴长大的,在性格爱好有很大的不同,我和她在一起不会给她幸福的,于是认了她做妹妹,以表示不再有他念。
其实红在我的记忆中虽然不是很漂亮,但确实是那种天仙下凡的感觉。
第五个女孩——善良多才
一下子到了大四。我的私事,为弟兄们深深担忧,我也深感自己的不争气。于是在朋友的张罗下认识历史系的一个才女。
开始在大家的公费聚餐下和才女见了几面。然后朋友们要我和她私自约会。
才女叫欣,娇小玲珑,书香门第,见了她,有扑面的书卷气息。我试着打了电话给她,约她骑单车,她答应了。因为我们得到内部消息,才女不会骑单车,而当时流行几个人骑单车玩,所以想不到才女特喜欢骑车。
我们如约见了面。然后租了车。可是才女毕竟是和个陌生男孩去骑车,尽管这个男孩的脸上刻了老实安全的字样,终究不放心,在路上拉了电灯泡,两人变成了三人。那时的我,尽管为搞家教在大二学会了骑车,可是这样的车水马龙,居然不敢三人骑了。只好郁郁把车推回给老板。我在路上很窘的样子,欲对老板说车某人不会骑,可才女此时打断了我说车坏了。
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去了一家电视吧,看了才女喜欢的张国荣、周润发的影片,然后我送才女回寝室。
后来才女去了国防大学攻读硕士,单车会骑了,当了女将军。
后记:这些是我生命中漂过的女孩子,也许我真是个福人,错过如此多的好女孩,居然还碰到了另外一个更好的女孩即我现在的爱妻。
她,特别是老师在考试时,我凭着自己的基础根据老师的重点,基本上可以押中老师的题目,这些绝密的资料我会给她送上一分的。虽则我家穷,可我搞的家教确实很多,每个月的生活费和学费都可以自我解决,每每别人要我请客,尤其是平的寝室的人,我总是慷慨解囊的,即使平不在的时候,我也会托她们寝室的同学把她喜欢吃的东西超分量给带给她。依然记得她喜欢吃德芙巧克力。开始买的时候有些心疼,那么一小块,就是我一餐饭的钱了;可是只要她喜欢,我还是愿意的,在我感觉到她也许有些不喜欢我的时候,我语意双关地告诉她:你选的巧克力真有品位,人应该有自己的个性,爱其所爱——大约言下的意思她可以不选择我。后来听说平有些奢侈,可惜当时的我不是徐志摩,养不活她。
平的长相平凡,但声音好听;我原以为我的声音是中央台的播音员的料,哪知别人却听不懂,我曾说自己的声音是毛主席式的,只是比毛主席的乡音还重罢了。所以,我想请她教我普通话,作为回赠我送了电话卡给她,并特意嘱咐不是要她打电话给我,结果也是这样的。我的心说不出的滋味,在她的千百个电话都没有我的分;原来名花有主了,倒也是爱情的忠贞。
我曾说我送平一次去火车,她拒绝了;我到商店问了老板买了些食物和她喜欢的巧克力,送给她,然后我轻轻走了。在我的大学竟没有送女孩子上过火车,有些遗憾。
我对平是感激和歉意居了上风的,最后也许想表达爱意,终究我心中爱的是莲。
第三个女孩——流星纯情
第三个女孩子,在我的记忆中可以写一笔的。她叫珏。也是高挑的个子,清瘦秀丽的面庞,身材窈窕,可谓魔鬼式的条子,生来一个美女。
认识她是在我大二的时候,在学校的公园里读书,而她也在读,因为读书走到一块了。回想起来,我们不过是坐而论道,几乎话的不是情事。
我和她相处的时候,其实就是她毕业前夕的一个月的,是我第一次近距离里接触女孩子,可是还是有距离的。
我陪伴她在读书馆里划上了她大学的句号。她是忙人,可能追她的男孩子也不少,还有很多的社会事物,所以常常读书累了,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了,她说睡一会要我弄醒她,看着她美丽的面庞,真想亲她一下,也想用手捏捏她白嫩的皮肤,却终究没有。我说我是贪心的人,要么她当我的妻子,全部属于我,要么安然走开。结果确实是我什么都没有。用寝室哥们的话说:是照顾了别人的女朋友。看来,我真是无意学了雷锋。
记忆中,我和她在星空的夜晚,走在操坪上,她睁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,向我叙说她淘气的过去,她在那些快乐的中小学日子。她说当一个男孩子欺负她,她居然和他打起来了,结果也出乎意料的赢了,她随即银铃一般的笑声,正如古龙笔下的少女现身江湖了。
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说过一些俏皮的话,比如她饿了,说肚子痛,我说我也痛,不过是心疼,现在痛和疼都分不清了。她勇敢地说,她可以教好我的普通话。我说我笨,除非教我一辈子。
我大二可以考入某重点大学深造,但需要很多钱,她说她可以援助我。我真的感动,可后来知道我得到的是一张空头支票。
她工作了,说永远不和我联系了。我说你记得你对面的男孩子也许以后会在电视会在报刊露面的,希望你看到后有会心的微笑。
如今的我,在未名湖畔添为才子,教授。女孩,你知道吗?
第四个女孩——聪明能干
转眼到了大三,寝室的哥们都有了领导,而我还是孤独一人,背着朋友们戏称的教授袋子,奔走在图书馆、寝室以及教室的三点一线,大概是那个算命先生说我天生是个单身汉。我经常说要当胡志明,熟知我的知道我是和胡志明先生一样干革命,不考虑儿女情长。回想起年轻的岁月就热血来潮,我说什么周总理,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,而我要为中华之第再度崛起而努力奋斗终生。
朋友们说我大志可嘉,可是这样更要人关心啊。在他们的煞费心机下,在他们的出钱出力,群策群谋下,终于把和我们一起上课的一个父母是厅级干部的女孩请了出来。那个女孩子叫红,可是皮肤却出奇得白,脸上容易飘起红云,是出水的芙蓉,让人心动,还有一手让人垂涎三尺的精湛厨艺。我们当时的大学就餐,就是点几个便菜。毕竟第一次这么正而八经地见女孩,我犯了致命的错误,大家把主角让我当,而我却害怕,去和一个老乡聊天了,朋友们教我敬红的菜,多套几句近乎,紧张中把预先演练的戏全抛到九霄云外了;还糟糕的是,我居然在结帐的时候,还去讲价还价了——其实钱全部是寝室公费的。
红,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子,其实第一次见面我的表现已经糟糕到了极点。
后来我们一帮人到了红家里。我这个在茅草屋长大的,到她家里宛如到了皇宫。红把她的拿手绝活献出,给我们当场烧了12个菜,让我们酒饱饭足。朋友们要我帮红忙,我在山里长大,只会干粗活,不会搞饭菜,结果得了个端菜先生的雅名。我们都说谁找了红,谁就幸福。我也在想,找了红,天天有美味佳肴,以后到哈佛留学不用愁,胡志明也不用当了,真是一箭多雕啊。
红是多才多艺的女孩,唱歌跳舞、琴棋书画无所不通,人又特别的善良,当我对她家特别羡慕的时候,她说:她爸爸最大的愿望是当个煤炭工人,没有想到今天。她相信我会成功。如今我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学者和作家实在和她的鼓励分不开的。
因为我觉得自己是耍泥巴长大的,在性格爱好有很大的不同,我和她在一起不会给她幸福的,于是认了她做妹妹,以表示不再有他念。
其实红在我的记忆中虽然不是很漂亮,但确实是那种天仙下凡的感觉。
第五个女孩——善良多才
一下子到了大四。我的私事,为弟兄们深深担忧,我也深感自己的不争气。于是在朋友的张罗下认识历史系的一个才女。
开始在大家的公费聚餐下和才女见了几面。然后朋友们要我和她私自约会。
才女叫欣,娇小玲珑,书香门第,见了她,有扑面的书卷气息。我试着打了电话给她,约她骑单车,她答应了。因为我们得到内部消息,才女不会骑单车,而当时流行几个人骑单车玩,所以想不到才女特喜欢骑车。
我们如约见了面。然后租了车。可是才女毕竟是和个陌生男孩去骑车,尽管这个男孩的脸上刻了老实安全的字样,终究不放心,在路上拉了电灯泡,两人变成了三人。那时的我,尽管为搞家教在大二学会了骑车,可是这样的车水马龙,居然不敢三人骑了。只好郁郁把车推回给老板。我在路上很窘的样子,欲对老板说车某人不会骑,可才女此时打断了我说车坏了。
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去了一家电视吧,看了才女喜欢的张国荣、周润发的影片,然后我送才女回寝室。
后来才女去了国防大学攻读硕士,单车会骑了,当了女将军。
后记:这些是我生命中漂过的女孩子,也许我真是个福人,错过如此多的好女孩,居然还碰到了另外一个更好的女孩即我现在的爱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