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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吟了许久,朱振还是将她抱上了战马。
端着早餐的端木雨荷朝着朱振的卧室走来,见朱振竟然抱起了张灵凤,脸瞬间发白,一转身退了回去,并未让朱振发现。
“小姐,我去赶走那个小浪皮子。”随后赶来的宛娘看了一眼,便燃起了怒火。
雨荷摇摇头,拭去了眼角的泪水,平静道:“不用,这是命。先把粥温在锅里吧。”
张灵凤因为养伤的缘故,身上多了不少肉,抱她上马的时候,手上传来了异样的感觉。
朱振诧异的看了张灵凤一眼,天气炎热,她的穿着比较清凉,光洁的双腿跨在马腹上,上衣的衣襟被撑得高高的,出现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弧度。
她嘴里叼着不知道的青草,双手慵懒的扎着自己的头发,“赶紧的,我最近都要憋疯了。”
她用双腿去蹭身后的朱振,可是看到自己动作幅度越大,裙子露出的部分似乎越多,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,终于害羞的收了回去。
朱振收回视线,尽量平复心跳。
挥动缰绳,战马慢吞吞的在街道之上跑起来。姑苏城虽然经历了战乱,但是毕竟是张士诚的老窝,人家正在快速的恢复之中。张灵凤像是雏鸟倚在雄鹰怀里一般,对着街道上忙碌的百姓,“小时候,爸爸贩私盐,我经常跟着呢,你看到那个卖糖人的没有,我小时候经常吃他家的糖人哩,叔叔兄长
们,可喜欢我了呢。你慢点儿,我要吃糖人,还有糖葫芦。”
张灵凤朝着朱振撒了一通娇,朱振无奈从口袋里拿出些碎银子递给他。
“你这是要养我啊。”张灵凤一脸的俏意。
朱振苦笑着道:“你再不买,人家就溜达走了。”
“李大爷,还记得我不?”马背之上的张灵凤朝着糖人李挥挥手。
糖人李闻声看了眼,大惊失措的,手里的糖葫芦就掉在地上都不管,喊一声:“张家闺女来啦!快跑啊!”
朱振见状忍不住哈哈大笑,“这便是你说的他们都喜欢你吗?”朱振瞬间对张灵凤的童年好奇起来,张灵凤看众人如旋风一般逃跑,索性死了心,“哎,小时候我爹是盐贩子,你知道盐贩子的,很凶的,我想吃什么,都让爹爹抢的。等
我爹做了一方之主,他们更不敢收我钱了。”
“朱振,你说的我就不能是个普通的女孩子,找个普通人做相公,男耕女织的过一辈子吗?”
看着她失落的模样,朱振笑着说道:“想那么多不开心的事情干嘛?我们出城跑跑怎么样?”
提起骑马,她瞬间又开心起来,精神抖擞,气势昂扬的挥挥手,“走起!”
看着她可爱的模样,朱振忍不住勾了勾她的鼻子,惹得她的脸颊瞬间羞红起来。
他还是喜欢我的,他就是不喜欢被父王逼迫。一定是这样的。
朱振一提缰绳,“本来想溜达溜达就带你回去的,看你情绪不高,作为大夫应该善待病人,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做天生的骑士。”
说完纵马冲向城门,城门的看守见马上坐着郡主根本不敢阻拦,赶忙搬开鹿角,让出去路。
朱振的坐骑小红,那可是应天的宝马良驹,在主人的操控下不停的加速,而且跑的异常平稳,根本感觉不到颠簸。
“来,准备好,要加速了。”
姑苏的士子,也有些富贵纨绔,在城外骑马比赛,却顷刻间被朱振超越过去。
张灵凤一脸不开心道:“我们姑苏的爷们太差劲了,连你那么年轻的家伙都跑不过。”
可是想起那些骑手一脸灰白的模样,她又忍不住自豪起来,这个厉害的男人,是自己的男人。自己应该自豪啊。
马背上的朱振,与平日里完全是判若两人。
“我不是看不起姑苏,而是你们姑苏的百姓富贵久了,已经忘记了男儿的血性。男子汉,大丈夫就该骑最烈的马,喝最烈的酒,睡最漂亮的女人。”
还有男子气概啊。
比什么潘元绍强太多了。
真的好喜欢啊。
感觉在他怀里,跟他一起起马,有种看着在战场上厮杀的感觉。
上一次他指挥战斗的时候,模样就跟现在一样迷人啊。
优秀的男人总是被女人仰慕的,这点儿无法否认。
更何况在姑苏城憋了太久的朱振,发疯似的让小红加快速度。速度越来越快,仿佛驾驶着装甲车一般。出了城,跑了十几里,看着路上慢慢的再次出现流民,他才说道:“诺,你看,别说我嫌弃姑苏,你看看那么富裕的地方,却依然有那么多流民得不到安置,姑苏的官员是
得等的失职。”
“应天没有流民吗?”张灵凤不服气的问道。“有!但是应天的官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安置他们。我们为什么造反,不是只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,还要让这些百姓过上... -->>
沉吟了许久,朱振还是将她抱上了战马。
端着早餐的端木雨荷朝着朱振的卧室走来,见朱振竟然抱起了张灵凤,脸瞬间发白,一转身退了回去,并未让朱振发现。
“小姐,我去赶走那个小浪皮子。”随后赶来的宛娘看了一眼,便燃起了怒火。
雨荷摇摇头,拭去了眼角的泪水,平静道:“不用,这是命。先把粥温在锅里吧。”
张灵凤因为养伤的缘故,身上多了不少肉,抱她上马的时候,手上传来了异样的感觉。
朱振诧异的看了张灵凤一眼,天气炎热,她的穿着比较清凉,光洁的双腿跨在马腹上,上衣的衣襟被撑得高高的,出现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弧度。
她嘴里叼着不知道的青草,双手慵懒的扎着自己的头发,“赶紧的,我最近都要憋疯了。”
她用双腿去蹭身后的朱振,可是看到自己动作幅度越大,裙子露出的部分似乎越多,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,终于害羞的收了回去。
朱振收回视线,尽量平复心跳。
挥动缰绳,战马慢吞吞的在街道之上跑起来。姑苏城虽然经历了战乱,但是毕竟是张士诚的老窝,人家正在快速的恢复之中。张灵凤像是雏鸟倚在雄鹰怀里一般,对着街道上忙碌的百姓,“小时候,爸爸贩私盐,我经常跟着呢,你看到那个卖糖人的没有,我小时候经常吃他家的糖人哩,叔叔兄长
们,可喜欢我了呢。你慢点儿,我要吃糖人,还有糖葫芦。”
张灵凤朝着朱振撒了一通娇,朱振无奈从口袋里拿出些碎银子递给他。
“你这是要养我啊。”张灵凤一脸的俏意。
朱振苦笑着道:“你再不买,人家就溜达走了。”
“李大爷,还记得我不?”马背之上的张灵凤朝着糖人李挥挥手。
糖人李闻声看了眼,大惊失措的,手里的糖葫芦就掉在地上都不管,喊一声:“张家闺女来啦!快跑啊!”
朱振见状忍不住哈哈大笑,“这便是你说的他们都喜欢你吗?”朱振瞬间对张灵凤的童年好奇起来,张灵凤看众人如旋风一般逃跑,索性死了心,“哎,小时候我爹是盐贩子,你知道盐贩子的,很凶的,我想吃什么,都让爹爹抢的。等
我爹做了一方之主,他们更不敢收我钱了。”
“朱振,你说的我就不能是个普通的女孩子,找个普通人做相公,男耕女织的过一辈子吗?”
看着她失落的模样,朱振笑着说道:“想那么多不开心的事情干嘛?我们出城跑跑怎么样?”
提起骑马,她瞬间又开心起来,精神抖擞,气势昂扬的挥挥手,“走起!”
看着她可爱的模样,朱振忍不住勾了勾她的鼻子,惹得她的脸颊瞬间羞红起来。
他还是喜欢我的,他就是不喜欢被父王逼迫。一定是这样的。
朱振一提缰绳,“本来想溜达溜达就带你回去的,看你情绪不高,作为大夫应该善待病人,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做天生的骑士。”
说完纵马冲向城门,城门的看守见马上坐着郡主根本不敢阻拦,赶忙搬开鹿角,让出去路。
朱振的坐骑小红,那可是应天的宝马良驹,在主人的操控下不停的加速,而且跑的异常平稳,根本感觉不到颠簸。
“来,准备好,要加速了。”
姑苏的士子,也有些富贵纨绔,在城外骑马比赛,却顷刻间被朱振超越过去。
张灵凤一脸不开心道:“我们姑苏的爷们太差劲了,连你那么年轻的家伙都跑不过。”
可是想起那些骑手一脸灰白的模样,她又忍不住自豪起来,这个厉害的男人,是自己的男人。自己应该自豪啊。
马背上的朱振,与平日里完全是判若两人。
“我不是看不起姑苏,而是你们姑苏的百姓富贵久了,已经忘记了男儿的血性。男子汉,大丈夫就该骑最烈的马,喝最烈的酒,睡最漂亮的女人。”
还有男子气概啊。
比什么潘元绍强太多了。
真的好喜欢啊。
感觉在他怀里,跟他一起起马,有种看着在战场上厮杀的感觉。
上一次他指挥战斗的时候,模样就跟现在一样迷人啊。
优秀的男人总是被女人仰慕的,这点儿无法否认。
更何况在姑苏城憋了太久的朱振,发疯似的让小红加快速度。速度越来越快,仿佛驾驶着装甲车一般。出了城,跑了十几里,看着路上慢慢的再次出现流民,他才说道:“诺,你看,别说我嫌弃姑苏,你看看那么富裕的地方,却依然有那么多流民得不到安置,姑苏的官员是
得等的失职。”
“应天没有流民吗?”张灵凤不服气的问道。“有!但是应天的官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安置他们。我们为什么造反,不是只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,还要让这些百姓过上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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